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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编号为20260213F004的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已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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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60213F004的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于2026年2月13日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开发区丰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埃拉尔特 霍尔格(EHRHARDT HOLGER)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F4721] 有效期至:2031年2月12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