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60522F001的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兴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嘉兴市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辐射安全许可(注销)事项于2026年5月22日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注销)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