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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1 10:5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

1)规划名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5)。

2)规划范围及面积:经开区规划范围分为北部区块和西南区块,规划总面积为22.81km2

3规划时限:2017-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17-2020年,规划远期为2021-2035

4规划目标:北部区块由原有的工业主导地区转变为一个具有多样化功能的城市板块,定位于打造智能制造的典范区,产城融合的示范区,生态园区的领航区。区内制造业将基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智能化生产;通过生产制造过程与业务管理系统的深度集成,实现对生产要素的高度灵活配置,实现大规模生产高度定制化产品。西南区块由单纯的产品生产制造向提供技术、生产、管理、服务综合化服务转变,使该区块成为全省制造业服务化发展先行区,为服务业加速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发展提供新路径

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初步结论

经分析,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目标定位、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符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大运河遗产马家浜遗址嘉兴市湿地等有关保护规划协调。本规划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要求等符合水、气、土等有关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法规政策要求,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浙江省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划、方案要求。本次跟踪评价针对园区现存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了环境管理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约束和环境管控要求,可不断增加其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跟踪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查阅方式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HKnYHgAZP1C-abUIgaSQ?pwd=br3w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查看征求意见及公众意见表。同时,公众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进一步查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在征求意见期间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跟踪评价单位反馈本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单位将在跟踪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规划实施单位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馈。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25811~2025825日,共十个工作日。

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单位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B904

邮政编码:314001       联系电话:0573-89973951

(2)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410

邮政编码:310023    联系方式0571-88771945      电子邮箱:zh20120530129@163.com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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