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管理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5-2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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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负责辖区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有机更新、小区改造、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市容秩序、卫生保洁、垃圾收集、物业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未开发利用土地的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助承担经济生态平台相关工作。 |
公开电话 |
0573-82876630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办公地址 |
珠庵路4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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