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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8 10:09 浏览次数: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加快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1〕5号)以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嘉开管办〔2023〕51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拟对浙江铭品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等62家2023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10元;对水山机械(嘉兴)有限公司等12家连续两年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对嘉兴市华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35家连续三年及以上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40元。现将拟执行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经济发展部反映情况。联系地址:经投大厦A603;联系电话:83680785。


318附件: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1).pdf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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