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专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非法改装、违规充停等行为,并对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示。
违法对象:干某
违法事实:2024年12月20日,干某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嘉北街道常秀街某公寓实施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壹佰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