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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注销公告(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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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现有财务资产整体划入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其债权债务由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承接。请债权债务人自2025年1月10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