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环(经开)罚〔2024〕5号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2024-03-2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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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 对象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做出行政处罚机关的名称 | 决定作出日期 | 嘉环(经开)罚〔2024〕5号 | 建材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 嘉兴欣丰建材有限公司 | 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2处室外物料堆放区, 高出围挡的物料防尘网未全面覆盖。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罚款人民币86600元。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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