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遴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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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4〕87号)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区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为全区“爱心卡”持卡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种养老服务的机构。 2.爱心商家:根据经营范围,结合自身优势,有意愿为全区“爱心卡”持卡老年人,提供一定的优惠折扣服务或其他增值服务的商家。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经开区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 2.项目实施单位:经开区民生事业部组织遴选,具体由各街道负责实施。 3.项目实施区域:经开区全域范围内。 4.项目内容: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种养老服务;爱心商家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商品或服务,并享受一定优惠折扣。 5.项目期限:有效期限为1年。 6.项目资金:养老服务“爱心卡”所需资金由经开区民生事业部按照实际结算金额下拨给各街道,再由各街道支付给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 三、具体要求 (一)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服务资质、服务能力的专业机构,包括依法登记成立的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及原则上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确定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机构。 2.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和设备,拥有独立的运营团队,能够提供完善的运营和售后服务;需在服务辖区范围内设有线下服务站点。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接受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和属地街道双重管理,提供服务清单内各项服务内容或优惠服务内容,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开展超出项目服务内容,超出服务项目不予结算。 (二)爱心商家:依法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超市、药店、理发店等),提供的折扣不高于9.5折。 四、申报和公示事宜 1.申报材料: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项目所需的其他资质及材料。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12月10日前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快递或送至经开区民生事业部民政科404办公室(地址: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A幢,联系方式:张先生 0573-83679048)。 3.组织审核: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将组织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4.结果发布:审核后符合要求的纳入经开区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 五、退出机制 入围白名单的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志愿服务,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对入围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并对白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退出白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补充遴选: 1.申报所需要的资质因发生变化导致不具备的; 2.申报材料存在伪造、变造或弄虚作假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应服务的; 4.被督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 5.被投诉经调查成立三次及以上的; 6.未依法参加年检的; 7.被有关单位纳入失信等黑名单的; 8.恶意串通谋取、骗取补助资金的; 9.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期间或作出处罚未满1年的; 10.被白名单除名未满2年或除名后未及时足额退回违规发生的相关费用的; 11.近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或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12.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
附件1: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申请表.doc 附件2: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养老服务“爱心卡”爱心商家申请表.doc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 202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