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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经开区小微企业园消防安全规范管理达标单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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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小微企业园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设运营及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全区开展了小微企业园消防安全规范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经区消安委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和评审,嘉兴颐高创业园(小微企业园)被认定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达标单位,有效期为两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现予以公布。 希望嘉兴颐高创业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如发生火灾、出现重大消防隐患或被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况,将立即取消达标单位资格,并进行专题研判整改,同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消防安全信用管理。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