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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0 13:41 浏览次数:

2024年12月20日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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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苏嘉甬铁路嘉兴经开段管线迁改工程(110kV余新1384/烟余1385线#13-#17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经开)辐[2024]4号

2024年12月20日

关于通苏嘉甬铁路嘉兴经开段管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 2024年12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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