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关闭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无主违法建筑物的公告 | |
|
|
本机关发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骏力路616号嘉兴禾邦档案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厂区内有三处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579.4平方米。 经由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认定意见,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 经本机关执法人员走访调查,该建筑物目前尚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嘉兴市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确认违法建设主体。 请违法建设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中队主张权利,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 逾期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或未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申请嘉兴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联系地址: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由拳路与城南路交叉口) 联系人:俞翔 联系电话:0573-82624610 特此公告。 附件:现场照片三张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