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水街道党工委、长水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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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党工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推进社区党组织小型化设置,把党支部建在居民小区、楼栋上。重视城乡一体新社区党建工作,加快推动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高特核心区建设发展,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承担辖区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协同推进社会治理。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八、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珠庵路472号 岗位责任人: 张杰民、仲振贤 联系电话: 0573-8287663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