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2024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0 17:56 浏览次数:

2024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嘉兴市中医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工程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 1501 号嘉兴市中医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


嘉兴市中医医院

随着医疗服务对象的扩大及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的提高,为促进嘉兴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改善当地医疗环境,提高医院知名度,嘉兴市中医医院新建一幢医技住院综合楼,内设核医学科、放疗科和介入科。本项目核医学科拟购置 1 台 PET/CT,使用核素 18F 进行显像诊断;拟购置 1 台 SPECT/CT,使用核素 99mTc 进行显像诊断;使用核素 131I 进行甲状腺吸碘率测定、甲亢治疗;使用核素 89Sr、188Re 和 223Ra 进行骨转移癌治疗;使用核素 32P 进行血液病治疗。


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详见受理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科室:环评规划科

电话:83680565              

地址:嘉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B幢9楼904办公室

邮编:31400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