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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操作细则(试行)(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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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QFLP试点工作,用好用足试点政策,拓宽吸引和利用外资渠道,根据省商务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嘉兴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3号),现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操作细则(试行)》调整修订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操作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7日(周四)17:00之前,通过信函、邮件等书面方式,反馈至经开区财政金融部。联系人:倪宇楠,联系电话:83607913,邮箱:4851032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