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开区建筑业示范企业审核意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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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开建〔2023〕70号《关于印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建筑业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咨询。咨询电话:83604309。 附件:建筑业示范企业公示名单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 建筑业示范企业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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