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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督查调研统一监督电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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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第五督查调研组定于2023年9月27日至28日到嘉兴市开展督查调研。为便于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设立统一监督电话,电话号码为0573-83831127,本次开通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