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职能。负责城市有机更新、小区改造、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市政公用建设、征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市容秩序、卫生保洁、垃圾收集、物业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发现、劝止、报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违法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未开发利用土地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