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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九水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取得经开区首张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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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梦倩 通讯员 徐越颖 仲惠敏
本报讯 近日,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嘉兴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标志着嘉兴市九水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取得该区首张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嘉兴市九水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已被列入《嘉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嘉兴市全域水系重构规划(2021—2035年)》和市级政府投资计划,主要通过降浊活水、内源治理、水生态恢复及智慧监管等措施,改善河网水环境,降低河道悬浊物浓度,提高水体透明度,提升水生态系统完整性。该项目所占林地为城南街道长新村,涉及保护林地。经核查,该地块涉及林地15.16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需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为顺利推进九水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嘉兴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动对接水利投资公司宣传林地审批管理的相关政策,按规定开展组建报批、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并申请南湖区人民政府确定林地等级,多项工作并行办理,有效缩短办理时间,为申请单位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节省了宝贵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