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财政局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01 10:4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代理记账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制,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近日我区财政局对我区首批通过告知承诺制新领证的三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核查工作。

在核查过程中,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省财政厅代理记账告知承诺改革文件等相关规定,核查人员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承诺是否属实、申报材料一致性等方面逐一进行了核查,并详细了解代理记账机构经营发展情况。核查人员现场作出了核查结论,三家机构对核查结论也表示无异议。

代理记账许可证首次证后监督核查,是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2个月内,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对于发现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或未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代理业务审批服务,强化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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