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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 嘉兴经开消防依法关停
发布日期:2018-06-25 13:23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三年翻身仗行动,进一步提升辖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巩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治理效果,6月以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检查深入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大队检查人员根据娱乐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特点,重点针对各场所内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建筑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现象;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检查中,发现位于洪兴路1016号某酒吧只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消防设计备案、竣工消防备案手续,未办理开业前消防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向该单位负责人讲明事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该酒吧相应罚款处罚。

执法过程中,检查人员强调,当前正处于夏季气温高升阶段,各单位要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严防隐患死灰复燃:一是要认真落实好日常安全巡查、轮班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空调、电风扇、电器设备,尤其是大功率电器使用时间不要过长,用完后要及时关闭电源;三是要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减少意外的发生,确保老外滩区域消防安全环境的稳定与和谐。

日前,该酒吧负责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消防违法行为,今后一定牢记教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将第一时间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为顾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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