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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呼吁不随意放孔明灯 莫让欢乐变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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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灯”被赋予美好的愿望。因此,每到节假日、纪念日时,就有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通过燃放“孔明灯”来放飞希望、寄托思念。愿望是美好的,不过这美好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售卖和燃放十分普遍 在市区多处公园、广场看到,有不少商贩选择在夜晚集中售卖孔明灯,其中多为红、绿、紫等颜色,用塑料袋包裹,包装上印着“安全阻燃型”,并附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但没有商标、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明显属于“三无产品”。如果市民在燃放时,因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引起事故,很难找到生产厂家。同时了解到,燃放“孔明灯”(又称“许愿灯”)的多为年轻人,他们多是觉得好玩、浪漫,在“许愿灯”升空时还会许下自己的愿望。一些市民则认为“孔明灯”升到一定高度会自灭,所以不需要当心。 安全隐患突出 “孔明灯”是用易燃的灯笼制作材料与燃烧时间较长的固体酒精组合在一起,内部燃料经燃烧使空气受热膨胀而升空。外焰温度可达300℃,由于风速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会导致“孔明灯”在升空过程中左右摇晃,引燃外面的纸灯笼。同时又由于内部的热空气不会在瞬间消失,它还会继续飞行,容易挂在建筑物和树枝上,引发火灾事故。其次,在城区放飞孔明灯极易悬挂在电线上,导致电线短路。另外,在人员密集区域燃放,“孔明灯”在低空飞行期间如果碰到人,就有可能造成人员被明火烧伤或灼伤。 呼吁不随意燃放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更是火灾高发期,同时,中秋、国庆节又至,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对“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不购买、不燃放。对因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事故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