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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呼吁不随意放孔明灯 莫让欢乐变隐患
发布日期:2015-09-21 00:00 浏览次数:

孔明灯被赋予美好的愿望。因此,每到节假日、纪念日时,就有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通过燃放孔明灯来放飞希望、寄托思念。愿望是美好的,不过这美好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售卖和燃放十分普遍

在市区多处公园、广场看到,有不少商贩选择在夜晚集中售卖孔明灯,其中多为红、绿、紫等颜色,用塑料袋包裹,包装上印着安全阻燃型,并附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但没有商标、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明显属于三无产品。如果市民在燃放时,因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引起事故,很难找到生产厂家。同时了解到,燃放孔明灯(又称许愿灯)的多为年轻人,他们多是觉得好玩、浪漫,在许愿灯升空时还会许下自己的愿望。一些市民则认为孔明灯升到一定高度会自灭,所以不需要当心。

安全隐患突出

孔明灯是用易燃的灯笼制作材料与燃烧时间较长的固体酒精组合在一起,内部燃料经燃烧使空气受热膨胀而升空。外焰温度可达300,由于风速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会导致孔明灯在升空过程中左右摇晃,引燃外面的纸灯笼。同时又由于内部的热空气不会在瞬间消失,它还会继续飞行,容易挂在建筑物和树枝上,引发火灾事故。其次,在城区放飞孔明灯极易悬挂在电线上,导致电线短路。另外,在人员密集区域燃放,孔明灯在低空飞行期间如果碰到人,就有可能造成人员被明火烧伤或灼伤。

呼吁不随意燃放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更是火灾高发期,同时,中秋、国庆节又至,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对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不购买、不燃放。对因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事故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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