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疫规定 经开区多人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2-08-17 07:19 浏览次数:

  

  ■记者 罗晓君 通讯员 钟晶晶

  

  本报讯 疫情面前,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甚至是法定义务。然而,仍有极少数人不顾疫情防控形势,心存侥幸。

  近日,嘉兴经开区嘉北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店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员谭某,该人员在明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情况下,没有对进店人员严格落实扫“嘉行码”的相关防疫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经开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城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棋牌室进行防疫检查时发现,徐某的核酸阴性证明超过7天,民警依法将徐某传唤到案。经询问,徐某对疫情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徐某已被经开公安分局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塘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两家店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两名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员王某和李某,两人未落实对进入店内人员扫“嘉行码”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经开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长水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棋牌室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员庞某,其在明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情况下,没有对进店人员严格落实扫“嘉行码”的相关防疫政策。经开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城西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超市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超市老板王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未对进入超市人员落实扫“嘉行码”的工作,王某对疫情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经开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贪图一时之便,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干扰疫情防控。”经开公安分局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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