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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嘉兴国际商务区拟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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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嘉政办发〔2017〕72号)以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嘉兴国际商务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嘉开管〔2020〕4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拟对浙江文娜针织有限公司等127家2019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加价,执行标准按《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10元;对嘉兴埃迪尔丝绸有限公司等18家连续两年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加价,执行标准按《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对顺华食品(嘉兴)有限公司等33家连续三年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加价,执行标准按《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40元。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反映情况。联系地址:经投大厦A603;联系电话:83680785。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020年11月17日 |